中断8年的中日人权对话,7月15日在北京复谈。这是继中美今年5月重启人权对话后,中国在人权领域与西方大国的又一次互动。
中日重启人权对话,是今年5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日期间两国政府达成的一大共识。据报道,恢复人权对话由日方率先提出。
中日两国政府于1997年决定设立人权对话框架,旨在广泛磋商两国乃至国际社会的人权问题,曾举行过三次对话。2001年,因日本支持美国在联合国提出谴责中国人权的议案,对话中断。
中日人权对话只是中国与西方国家恢复人权对话的最新举动之一。今年5月24日至28日,中断6年的中美人权对话在北京举行了第十四次会议。对话期间,中美就言论自由、宗教自由、反对种族歧视、联合国人权领域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。此外,德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施泰因迈尔6月访华时与中方商定,中德将于今年下半年重启人权对话。中国目前已与美国、日本、德国、英国等西方国家建立了人权对话。
据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海年介绍,“人权对话”是中国于上世纪90年代率先提出的,希望通过在国与国之间倡导人权对话,以代替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所实行的“人权对抗”。
中国与外国的人权对话,根据国家的不同、时间的不同,每次主题也不尽相同。刘海年介绍,人权对话既不像正式会谈,也不是研讨会,而是介于两者之间。
一般在对话前,双方会协商确定领域,然后根据主题来决定人员构成。刘海年介绍,对话一般由外交部牵头,代表团里还有来自最高法院、最高检察院、公安部、民委、统战部、宗教局等部门的官员,也会邀请学者,在对话上解答一些比较复杂和专业的问题。“对话上,双方都会围绕确定的领域,向对方提出具体问题,另一方安排人回答。”刘海年说。另外,对话主题不局限于双方本身的人权问题,也会交流一些国际热点的人权问题。【《国际先驱导报》7月21日】熊争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