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大法院6月4日宣布,从6月22日起,为防止冲动离婚而试行多时的《离婚熟虑制》将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。《离婚熟虑制》规定,离婚前必须有一段考虑时间。
对于一些一时冲动决定离婚的夫妇来说,拥有一些思考时间是调解婚姻的最佳良方。不少夫妇在法院规定的3周“熟虑期间”里回心转意了。同样6月22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《民法》,对协议离婚也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,除了遵守《离婚熟虑制》之外,还必须提交“子女抚养计划”等。
目前韩国的离婚程序是,向法院提交协议离婚申请书,之后提交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协议书,最后在法官面前明确表示同意离婚,双方即成路人。但今后在提交协议书之前,必须经过“熟虑期间”,否则不可协议离婚。有子女的夫妻离婚,熟虑时间为3个月,无子女则为1个月。据了解,德国、奥地利、法国也要求离婚前必须分居3个月至1年。【《中国青年报》6月10日】